说起海澜之家,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海澜之家,男人的衣柜”这句广告词也曾风靡一时,在国民男装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在商标布局上,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也十分尽心,名下注册有4000余件商标,涵盖“海澜之家”、“男人的衣柜MENSWARDROBE”等诸多品牌商标。
2017年,广东的蔡某某提交了第25619652号“宝马的衣柜”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针织服装;袜;内衣;鞋”等商品上,2018年该商标获准注册。
海澜之家发现之后,以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无效宣告“宝妈的衣柜”商标。
商标局在审理后,认为双方商标不构成近似,驳回了海澜之家的申请。随后,海澜之家将国知局诉至法院。
遗憾的是,一审中海澜之家依旧处于下风,诉求被驳回。不过,海澜之家没有放弃,继续申请二审。
近日,海澜之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布。
二审中法院提到,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从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和图形的构图、设计及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采取整体观察与对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并且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是否易造成对商品的来源发生混淆或误认为标准。
本案中,诉争商标系由汉字“宝妈的衣柜”构成,引证商标由“男人的衣柜MENSWARDROBE”、“男人的衣柜”构成,双方商标在文字排列、呼叫等方面相近。同时,考虑海澜之家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在广告宣传中一直将“海澜之家”和“男人的衣柜”组合使用,已经取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根据我国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习惯,双方商标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综上,二审认为双方商标构成近似,要求国知局就海澜之家针对“宝妈的衣柜”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
这也意味着,海澜之家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无效了“宝妈的衣柜”商标,维护自身品牌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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